退換貨政策
【為避免爭議,開箱時建議錄影及拍照】
‧商品如寄錯或短少,請回傳照片或開箱影片以茲證明。
‧若收到商品有失溫或因宅配過程中有損傷、撞傷,需於在一天內拍照回傳並來電:02-7737-0365 告知,逾時即無法判定,需由買家自行負責。
‧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1.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2. 包裝破損不完整,發票、商品不齊全。
3. 惡意、大量退貨者。
‧需退換貨之瑕疵商品,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含商品本體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,並請務必保留原本宅配紙箱。
‧同一筆訂單之瑕疵商品僅提供一次退費,如有加退瑕疵商品需自行負擔運費,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確實清點欲退貨之瑕疵商品。
‧若因退貨造成訂單純商品金額未達購物免運費標準,仍將於退貨退款時扣除原訂單之200元物流費。
‧因個人因素退貨次數過多,本公司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暫停出貨,煩請見諒。
商品鑑賞期
除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(退貨/取消時即將逾期)類之食品、客製化商品、當期之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、經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、遊戲點數卡、其他點數卡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按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不適用 7 天鑑賞期之商品外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7天含假日)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退/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
客服信箱:service@tripet.com.tw
客服專線:02-7737-0365 (週一至週五 9AM - 5PM)
退換貨須知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,並非商品的試用期;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現金匯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